首頁 > 訂營須知

訂營須知

訂營須知


敬請申請人細閱下列條款:-


1. 申請人(須年滿18 歲及持有有效之身份証明文件)為該活動之負責人及必須隨團入園,樂園只會與活動負責人商討活動細則及安排 (包括取消或更改營期)。團友如有查詢,請與該活動負責人聯絡,樂園將不作回應。如更改負責人,必須盡快通知樂園。


2. 請先來電查詢營期,所有申請將以先到先得之方法進行處理。本樂園接受九個月以內之營期申請。


3. 訂營後於申請日起兩星期內繳付全部營費之50 % 作為訂金,並於活動舉行日一個月前(或指定日期)繳付餘款,逾期仍未交回申請表及費用,則作自動放棄並沒收其繳交之訂金及取消營期,本樂園不作另行通知(如不足一個月則另作安排)。


4. 申請人如以機構/團體名義申請,必須在申請表上蓋上機構/團體印鑑,否則本樂園有權不接受其申請。


5. 如團體擅自提早入營/逾時離營,本樂園有權請該團體即時離營及收取附加費。


6. 如有需要,團體可自行購買保險。


7. 營費包括入場費、活動物資及導師費。營費如有調整,將列於繳費通知書上。


8. 申請人如需更改營期或延遲繳費,請於活動舉行前30天以書面通知本樂園。逾期者恕不受理。本樂園將不會因為機構早到或遲到而更改活動及離營時間。


9.   申請人如欲取消營期,最遲須於營期前45天以書面通知本樂園,則可退回費用,惟須扣除行政費。


10.  所訂營期於繳費後作實,否則作自動放棄論。


11.  所有活動訂金不能作為減扣營費餘款之用。


12.  申請人繳費後將獲發給收據。


13.  申請營期獲接納後,如有關團體須增加入營人數,請在七個工作天前通知本樂園及必須獲本樂園職員確認及批核,並需即時繳交所需費用。如有關團體欲縮減人數,所繳費用概不發還,亦不可撥作其他用途,本樂園將按實際入營人數安排活動數目及種類。


14.  本樂園有權拒絕該團體未經申請/許可之額外人士入營。如有團體被發現人數與申請不符,該團體需即時補回差額。


15.  申請人 / 機構自行取消或缺席,所繳交之費用將不獲發還。


16.  團體可在下列天氣情況下更改或取消營期:
-         日營活動舉行三小時前或露營活動舉行二小時前,如天文台懸掛紅色/黑色暴雨警告、三號或以上風球,是日活動將會取消,負責人可於一個月內致電本樂園職員辦理手續。如團體選擇另訂營期,惟必須於半年內行使及團體需另補回膳食費用。若團體選擇取消營期,本樂園將退還營費,惟需扣除膳食費用及行政費。
-         活動進行中,如天文台懸掛紅色/黑色暴雨警告、三號或以上風球,樂園職員將會因應實際情況而終止所有活動及安排參加者離開樂園,而當日活動亦當作已舉行論,所繳交之費用將不獲發還。


17.  以上之應變措施,乃屬一般性指引。由於天氣變幻莫測,樂園必以樂園使用者之安全及利益為首要大前提。因此,如樂園有需要不按指引執行應變措施,樂園職員必事先知會樂園使用者,敬希諒解及與樂園合作。樂園保留隨時修改以上安排之權利,而不作另行通知。


18.  若訂營之團體代表欲作營前探訪,團體可獲一次免費參觀本樂園之服務。惟需預先向本樂園職員申請。探訪時間最多為30分鐘及5位探訪者為限。逗留營地超過30分鐘,須按探營人數繳交日營費用,探營時間逢星期一至五10:00–12:00或14:30–17:00,假日及假日前夕不設探營服務。


19.  舉辦活動時所拍攝之相片,可能刊登於本樂園之網頁、單張及宣傳產品內,本樂園將不作另行通知。


20.  本樂園有最終決定活動舉行或取消之權利而無需解釋。


21.  本樂園保留以上各項章則刪改權,恕不另行通知。如對以上各項有任何異議,本樂園有最終決定權。